位置:首页>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专题>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行业>小学>青岛四流南路第一小学>学校概况>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青岛四流南路第一小学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5-05-20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实施方案》,特制定学校加强学生作业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减轻课外负担。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

二、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教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三、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五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并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四、保证睡眠质量。班主任要指导帮助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晚休作息时间,明确要求晚上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家长保证学生每天10小时的睡眠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五、指导科学睡眠。通过组织开展“科学睡眠”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健康睡眠”手抄报、“我的睡眠”经验交流等活动,使学生知道睡眠的重要性,掌握科学的适合自身的睡眠方式方法,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提高每位学生的睡眠质量。

六、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家访等形式提高广大家长对学生睡眠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家长在学生睡眠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睡眠管理工作,保证孩子睡眠时间和质量。班主任要加强教育、家长要强化管理,做到学生睡眠后“人机分离”,避免学生沉溺手机而影响睡眠。任课教师要关注学生的课上学习状况,对于睡眠有问题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家长,查明原因,督促、指导家长改进教育管理方法,保证孩子睡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