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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青岛同安路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4-16     来源:青岛同安路小学


1、为加强学校房屋的安全使用与管理,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房屋使用人(部门)要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加强对墙体、楼面、梁、柱等承重结构、构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房屋建筑管理责任人,由房屋建筑管理责任人再报上级相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房屋屋面、墙面、地面以及室内设施,以保障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4、房屋建筑管理责任人要定期对房屋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如有损毁总务处应组织人员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教体局基建科。同时将检查及维修结果记入档案中。


5、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


6、房屋建筑管理责任人应经常巡视学校周边墙体情况,特别是有无挡土墙滑体情况。


7、凡因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