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校长是学校饮食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是食品卫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校长及总务主任要经常督促、检查配餐室卫生情况,责任落实到人,成立学校饮食卫生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分解、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良好机制。
2.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配餐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及岗位责任,公示上墙,接受用餐者监督,加强食品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餐室,强化食品卫生工作的过程性管理、监督,规范运作,科学建档。
3.建立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班主任或第一发现者立即通知学校。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医及学校中层以上)立即奔赴现场,查明原因,及时上报,控制病情。
(3)信息联络员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通知区卫生部门,详细告知学校地址,食物中毒师生数量,食物中毒情况等具体内容。
4.情节严重的,后勤保障提供车辆,资金保障及时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