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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大学市北附属中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5-03-20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为保护师生健康,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顺利实施,本着“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特制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和地点

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定在每个月第一个周五的上午第二节课。特殊情况顺延或是提前,由学校办公室负责通知。

地点一般定在综合楼304会议室,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二、例会参加人员

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包括校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及各专用教室负责人、校医、食堂管理员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参会人员。会议一般由校长(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副校长主持。特殊情况下邀请学校家委会安全督导组的人员参加。

三、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

2.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分管工作安全自查情况及改进建议。

总务主任:负责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电路、门卫安全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教师办公室及档案室、校史馆等场所安全;

教导主任:负责分管年级教育教学过程安全。

各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分管专用教室的安全

教导员:负责巡视中发现的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校医:负责学生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食堂管理员:负责师生用餐及食堂的安全工作。

3.就分管同志排查出的问题,现场协调制定解决方案,或是制定整改措施。

4.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总务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严格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措施,整改方案。协调各部门解决学校在不同时期不同时间存在的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