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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青岛启润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4-15    

总则

遵章守纪,规范执教;严谨治学,教学相长;言行一致,为人师表。

工作规范细则

1.教师必须按时到校工作,上课前2分钟铃教室教师须在指定地点组织学生进行课前准备。

2.课前有眼保健操的课,任课教师须进班级管理。

3.教师课前应将上课所需教具、实验仪器、学生作业等准备就绪,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4.教师上课应当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中,不得将不适宜教学的个人情绪带入课堂。

5.教师上课应注意自身的形象,教态亲切自然,文雅大方。如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或倚着讲台、课桌上课。如遇特殊情况,则应课前提出获得批准。

6.教师上课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手机等。

7.教师必须保证完成每堂课的教学内容,不拖堂,不擅自调课,不提前下课。

8.教师应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上课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稳定学生情绪。

9.无论是室内课还是室外课,教师都必须教育学生注意安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管好上课纪律。

10.教师应爱护学校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使用教学器材(实验仪器、运动器材等)课后应及时检查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