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专题>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行业>中学>青岛启润实验学校>学校概况>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青岛启润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办法

  • 市北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6-04-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校特制订青岛启润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办法:

一、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学校通过考试管理平台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依据省基础教育改革项目《基于学生优势智能的研究》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创新评价工具手段,利用学校数据平台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二、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二)组织形式

1.期未考试:由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学期放假前一周,每学期只进行一次,试题由学校命制或由区教研究室提供样题。

2.考试要求:3-6年级集中考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1-2年级以及3-6年级其他学科采取课堂评价与学生素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由任课教师制定评价方案,综合评价。每学期对每一位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价,建立综合的、开放的、动态的学生成长档案,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积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标志性成果,定期向学生家长客观、真实的反馈.学校要长期保存学生的成长档案。

3.考试结果的呈现。日常考试实一般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综合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度(一般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