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市北区教体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4年山东省青岛第二十三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保障适龄少年入学权益
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督促适龄少年入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以参加“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对口学校进行报名入学,不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学校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市北区教体局统一要求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招生班额。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二、招生计划
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个班
三、招生范围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顺序实施对口招生。学校对口招收重三、大路、四方实验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志愿填报
小学毕业生家长在5月2日-9日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一次性填报全部初中入学志愿。
2.录取
(1)我校为市北区划分的对口招生公办初中。第一志愿报名学生原则上全部录取。第二志愿及之后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该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由教体局统筹安置入学。
(2)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全部所填志愿都未予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就读。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日,家长可通过登陆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查询录取结果,已录取学生不再进行重新调拨。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认真按照区教体局有关规定,明确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学校积极做好“初小共同体”等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2.做好宣传引导。学校按照区教体局统一部署安排,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通过多种方式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准备便民电脑,开通、公布招生专线,在工作时间内做好入学信息采集的服务和指导工作以及招生政策的解释、信访接待工作。
3.严格招生纪律。学校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学校采取措施,科学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学校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不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六、招生咨询电话
0532-85622212
七、救济途径
学生提报相关信息,提报学生处,学生处提报教体局基教科,经区级审核后同意入校,马上办理我校就学。
山东省青岛第二十三中学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