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校教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制度
我校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教职工年度考核意见、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领导班子根据工作分工要及时处置师德失范、教师违规事件,按照“快报事实、重报态度、慎报原因、准报措施、继报进展、后报结果”的原则迅速应对网络舆情,防范舆情发酵。师德师风考核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年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总结师德师风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1次全员教师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每年要自觉参加山东省远程研修中的师德师风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领导要经常找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及时与孩子沟通,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提高家校沟通的通畅度。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即师德师风评价记录表,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
六、评议考核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通过举报箱等多种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每学期采取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确定每年九月为师德师风活动月;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七、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班子成员应根据责任分工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校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具有任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奖惩考核制度
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师范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处置。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见附件1)《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20]3号)《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见附件3)、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师德评价表(见附件4)教师师德鉴定表(见附件5)。
对出现负面清单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青教规【2020】3号)等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教师属于中共党员的,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还应按《中国共产党局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处理。受到处理的教师,其绩效分配、职称评审、岗位晋级、评优选先等按照相关规定及学校方案予以相应扣除或资格取消。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程序和方法
1.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有9人,包括干部和教师,均通过选举产生,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每年6月选举当年的考核小组成员,对当年发生的违规事件,进行考核处置。
2.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3.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师德评议。
(1)教师自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议。
(2)民主评议。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服务对象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家长对班级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学生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家长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50%。
(4)考核小组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考评打分。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按20%、20%、30%、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不教课的职员岗位的服务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另被考核人年度内获得区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或者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被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可视社会影响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过基础考核总分的5%。
(四)确定等次
1.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6-89分)、合格(80-85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五个等次。
2.对照考核制度的规定,被考核人在年度内涉及任意一条情形,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3.公示备案
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教师师德鉴定表,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 ,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六)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发布之日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2.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师德评价表
3.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教师师德鉴定表
4.《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职业行为
负面清单(试行)
2023年12月
附件1.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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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分值 |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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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国 守 法 |
15分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分〕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分〕3.自觉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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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内外散布消极言论,对学生产生错误导向;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压制批评、打击报复,酌情减分、扣除相应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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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岗 敬 业 |
15分 |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3分〕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5分〕3.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4分〕。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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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长期出勤不好;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不服从学校工作。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电话、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诋毁;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旷工;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周前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不经学校,私自调课,不到教务处报备,导致教学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作业不及时、不认真批改,酌情减分、扣除相应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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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爱 学 生 |
15分 |
1.关心保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5分〕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耐心教育,不挖苦、歧视学生,不偏爱学生。 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5分〕。3.关爱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身心开展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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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罚学生出教室,酌情减分、扣除相应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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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书 育 人 |
20分 |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3分〕。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3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4分)。4.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未经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3分〕。5.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3分〕。 教育教学效果好,质量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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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解惑答疑;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吧;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作业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私自搞各科竞赛;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上课学生意见大,经教育未有改正酌情减分、扣除相应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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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人 师 表 |
20分 |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标准〔4分〕。2.衣着得体, 语言标准,举止文明〔4分〕。3.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5分〕。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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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社会公德或师德标准;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禁止酒后驾车;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办公室或负责的卫生区卫生差,经指出没有改正;以教谋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评优选先,职称评审,岗位竟级等弄虚作假,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酌情减分、扣除相应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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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身 学 习 |
15分 |
1.崇尚科学精神,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3分〕2.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目标、方案、笔记齐全,成效显著〔4分〕。3.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 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4分〕。4.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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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达72学分。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 说课、 评课活动。无故不参加校本研修活动,不写教学反思;不参加继续教育和规定的业务培训,酌情减分、扣除相应绩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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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得分 |
附加分 |
1.本年度获得与师德师风相关的获奖,校级记1分,区级记2分,市级以上记3分, 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
备注:1. 细则中没有列入的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可由学校考核小组酌情予以处理并扣除相应绩效;
2. 经查实有违反师德行为,影响恶劣受到处分的;造成严重教学事故并产生恶劣影响受到纪律处分的;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中当年度一票否决;
3. 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违犯师德要求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相应年终绩效考核;对严重违反师德、在信访、安全事故中给学校、上级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扣发一次性年度考核。
附件2.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师德评价表
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师德评价表
(教师师德考核——学生及家长评价表) 年级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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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课教 师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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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
家长评价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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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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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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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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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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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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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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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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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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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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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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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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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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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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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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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分值:优秀90-100 合格80-90 基本合格60-80 不合格60分以下
附件3.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中学教师师德鉴定表
2023——2024学年度教师师德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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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所教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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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守法 〔15分〕 |
爱岗敬业 〔15分〕 |
关爱学生 〔15分〕 |
教书育人 〔20分〕 |
为人师表 〔20分〕 |
业务学习 〔15分〕 |
奖励得分 |
学年度考核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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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评(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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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分(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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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评(占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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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小组评估结果(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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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总得分 |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得分 教师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按20%、20%、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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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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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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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师德鉴定表每学年填写一次, 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师德考核总评分在 90分以上为优秀,86-89分为良好,80 分至 85分为合格,60 分-79分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4《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附件5.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33号)、《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鲁教监发〔2014〕3号)、《青岛市教育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一、适用对象
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体校、社区学院、少年宫、青少年科技实践基地、教科研部门、相关民办学校教师。
二、教师职业负面清单内容
1.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传播宗教、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4.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学生信息谋取私利。
7.收送学生或家长的“红包”(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
8.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
9.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10.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1.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12.在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网购、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1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14.以各种形式公布班级的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升入重点高中及高中情况等中考信息,在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宣传炒作学生个人或某一学生群体“中考成绩”及“升学率”。
15.组织“中考状元”报告会,以“中考状元”教师的名义参与各种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和名次信息。
16.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17.在微信工作群内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交流的内容未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
18.在微信群里妄言;散播黄赌毒、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信息以及微信红包类“微腐败”。
19.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出现教师职业负面清单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33号)、《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鲁教监发〔2014〕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